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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强化“六条”措施,积极推进牛羊布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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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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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以《布鲁氏菌病防控技术要点(第一版)》为基准,针对我县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流行态势、防控难点和现实问题,严格按照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要求,以斩断传染病传播“三要素”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和推广疫病监测、风险评估、分级防控、调运监管、生物安全管理等布病区域净化技术要求。

找准“出发点”,强化工作部署。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将该病种纳入乡镇(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考核内容,突出重要性;二是实行布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将全县划设为7个网格片区,进一步破解相邻乡镇牛羊放牧饲养管理难题。三是发挥好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用。构建精准有效的指挥机构,健全指挥部内部的交流、学习、管理和协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日常应急演练。

认清“着眼点”,发动全民参与”。一是开展好职业人群的健康教育。对养殖场(户)相关人员,诊疗人员,屠宰和畜产品加工人员,实验室诊断检测人员等高危职业人员进行防控知识宣传,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相关从业者严格执行个人防护制度,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人员感染。二是加强布病防疫人员技术培训。基层防疫人员熟练掌握采血、免疫、消毒、检测、个人防护等防治技术要点,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三是培养健康习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散养户院落整洁度,推行畜禽粪便、病死动物集中存放集中处理,引导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家庭养殖,减少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风险。四是统筹好传统纸质和新媒介宣传的结合。累计发放和粘贴宣传单0.8万张次,推送防控短信20万条。

把握“着力点”,施行多措并举。一是坚持自繁自养和引种检疫。养殖场(户)应坚持自繁自养,如需引种,事先做好引进动物的疫病检测或查验检测报告,防止购入已接种、病畜和隐性感染畜。二是加强日常畜群管理。定时、定量饲喂,保持日粮的相对稳定,保证足够新鲜、清洁、适温的饮水。做好冬季防寒、夏季防暑工作,注意圈舍通风。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粪,保持圈舍、运动场清洁卫生。实施雨污分离,保证排水顺畅。放牧时,做到不与其他畜群混合放牧。三是加强日常巡查。观察畜群采食、饮水、精神状态,发现母畜流产、不孕、乳腺炎,公畜睾丸肿大、关节炎等临床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送检,做进一步诊断。四是做好各项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详细记录和保存养殖、免疫、检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管理等记录,做到及时归档、分类保存。规范使用耳标等各类个体标识,详细记录个体生产信息,对养殖家畜实施可追溯管理。

抓住“关键点”,强化真抓实干。一是规范开展家畜布病监测。落实养殖场(户)主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其做好日常巡查,对大于2岁的所有牛群和大于6月龄的所有羊群,积极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布病监测工作。二是利用好“智慧动监”网络“监控”。实时调度信息,及时关注动物调运新动态,注重把工作做在前,预案想在前。三是加强同本级执法支队的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确保发生违规调运等行为出现时,做到有效把控,力争“事态”不扩大、“疫情”不扩散。

明晰“落脚点”,落实精准处置。一是落实疫情报告机制。规模养殖场(户)制定布病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预案,当发生疑似病例时,根据规定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散养户发现流产等疑似病例时,及时报告村级防疫员或乡镇动物防疫人员,由其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或直接报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分级管理。二是及时准确开展疫情处置。接到报告后,相关机构应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畜间布病疫情的,按《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处置,扑杀患病动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饲养同群畜和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畜群,加强临床排查,做好应急监测。三是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病死、扑杀牛羊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日常检疫中发现的患病牛羊及其流产排泄物等进行严格彻底的无害化处理,由无害化处理公司统一处理的。四是实行彻底消毒。及时开展好“大清洗大消毒”活动,对阳性动物污染的牛羊舍、设备、用具、物品等,每天至少2次严格消毒,持续2周以上。

打开“突破点”,构建联防联控。一是从业人员自我监测如有持续数日的发热(包括低热)、乏力、多汗、关节和肌肉疼痛等表现,应怀疑是否得布病,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有病畜或者疑似病畜接触史。二是协助疾控机构开展个案流调在接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病例报告后,要在24小时内完成报告和审核,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主动配合和参与相关工作,及时调查处置。三是强化联防联控。密切同疾控机构的工作联系,联合开展高风险地区和人群的日常监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配合当地宣传部门做好媒体风险沟通,避免群众恐慌,加强防护意识,减少舆情风险。


信息来源:重庆市石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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