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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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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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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人保财险市分公司:

现将《重庆市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重庆市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防范化解农机作业安全风险,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作业保险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一、保险补贴额度

对参保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全市总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额度后不再受理)。

二、保险业务事项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投保人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拖拉机(非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的所有人或经营者;被保险人为持有拖拉机(非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证件的驾驶操作人员及其辅助人员,以及农机所有人或经营者、第三者。

(二)承保机构及承保期

经公开招标,确定重庆市农机作业保险承保机构为人保财险市分公司,承保期为一年。

(三)保障责任

1.被保险人在从事农机作业活动、农机转移过程中发生农机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包括死亡赔偿、残疾赔偿、医疗费用),简称第三者责任险。

2.被保险人在从事农机作业活动、农机转移过程中发生农机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包括死亡赔偿、残疾赔偿、医疗费用),简称雇员责任险。

3.农机在使用、转移、停放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农机具损坏的修复费用,简称农机设备险。

4.在从事农机作业活动、农机转移过程中发生农机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需的应急救援费用、医疗救护费用、事故鉴定费用、伤残鉴定费用、法律费用。

(四)保险限额

1.拖拉机(非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

险种

保额

保费价格

备注

第三者

责任险

第一档:累计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万元,每次医疗限额10万元。

830元/台/年

基本

保险

第二档:累计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万元,每次医疗限额15万元。

930元/台/年

自选

第三档:累计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医疗限额20万元。

1690元/台/年

自选

雇员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其中医疗限额5万元。

200元/台/年

基本

保险

农机设备险

赔偿限额8万元。

260元/台/年

基本

保险

补贴标准

“第三者责任险基本保险(第一档)+雇员责任险+农机设备险”总保费额为1290元/台/年,其中80%为市级补贴,由市级集中支付,其余的由投保人自负。其他档次第三者责任险(包括第二档、第三档)均按基本保险(第一档)保费标准作为基数计算市级补贴金额,其余部分由投保人自负。即所有保险档次组合保费补贴额度相同。

2.联合收割机

险种

保额

保费价格

备注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一档:累计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万元,每次医疗限额10万元。

590元/台/年

基本

保险

第二档:累计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万元,每次医疗限额15万元。

790元/台/年

自选

第三档:累计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医疗限额20万元。

1190元/台/年

自选

雇员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其中医疗限额5万元。

200元/台/年

基本

保险

农机设备险

赔偿限额8万元。

260元/台/年

基本

保险

补贴标准

“第三者责任险基本保险(第一档)+雇员责任险+农机设备险”总保费额为1050元/台/年,其中80%为市级补贴,由市级集中支付,其余的由投保人自负。其他档次第三者责任险(包括第二档、第三档)均按基本保险(第一档)保费标准作为基数计算市级补贴金额,其余部分由投保人自负。即所有保险档次组合保费补贴额度相同。

3.其他农业机械

2023年度,鼓励和支持承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微耕机、履带式旋耕机、插秧机、谷物烘干机、植保无人飞机等种类农机具的保险品种(无财政保费补贴,具体方案由承保机构创设并实施)。

(五)投保服务

投保为实名制,在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由承保机构直接受理并完成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出具保单(含电子保单)。

(六)保费支付

1.方案选择。农机作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雇员责任险和农机设备险等三个险种不可拆分,投保人只能投保对应机型类别的农机作业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可以自愿选择三个档次中的一个档次;根据“低费率、广覆盖”的思路和原则,农机作业保险补贴标准均按照基本保险(第一档)的标准进行补贴。

2.基本保险保费标准。拖拉机(非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每台每年基本保险保费总额招标价为1290元/台/年,联合收割机每台每年基本保险保费总额招标价为1050元/台/年。

3.支付比例。基本保险保费总额的20%由投保人支付,即拖拉机(非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每台每年由投保人自付258元、联合收割机每台每年由投保人自付210元;基本保险保费总额的80%由市级集中结算支付。如投保人选择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二档或第三档,则自付基本保费的超出部分。

4.补贴兑付。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承保机构及时核实汇总参保机具信息,并上报《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汇总表》,保费补贴资金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统一兑付给承保机构。

(七)理赔服务

承保机构提供全天候的电话报案、咨询、专人指导、现场勘查、定损理赔、维修等专业化的便民服务,负责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理赔申请,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农机作业保险相关事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机作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强的惠农利农政策,有助于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农机作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同。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把农机作业保险与农机执法、农业机械注册登记、送检上门、跨区作业证办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承保机构要加大基层网点和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理赔公示制度和赔款支付回访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和保险行业有关规范规定,坚持简便快捷、不误农时季节的原则,认真做好承保、勘验、定损、理赔等服务,保证理赔结果的公开性和真实性。鼓励和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企业在农机所有者购机时附赠保险。

(三)做好宣传。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发动基层力量,会同承保机构深入乡村一线,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农机安全操作、保险法律、保险政策等宣传,激发各农业生产主体、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机主等的参保积极性。

(四)反馈信息。承保机构要建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机制,按季度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属事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保险理赔相关数据,实时向所在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反馈已决赔付案件事故信息,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事故信息录入《全国农机事故报送分析系统》。各区县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工作联系人情况表》发送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人:杨海军,电话:67638370,邮箱:zdsizd@cqnync.cn)。

附件: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工作联系人情况表

          2.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汇总表

          3.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保险工作联系人情况表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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