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农业机械化信息 > 工作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 2023-03-02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渝中区交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2023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新征程农机化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两全两高两融两适”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切实为我市乡村产业振兴、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60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6.5%以上;持续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去存率总体超过85%,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全年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

(一)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推动《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15号)、《关于印发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丘陵山地特色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1号)等文件精神。对标“十四五”和2035年工作目标,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开展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研究,用“四分”理念研究思路、谋划工作、抓好落实。

(二)稳定实施购机补贴政策。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1〕7号)要求,坚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卡)”原则,稳定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实施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推动开展新产品补贴、成套设施设备补贴等工作,引导推广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高效率、大中型等现代农机装备,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对纳入中央补贴范围的农机具实行“应补尽补”,将粮油生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先进适用农机具全部纳入市级累加补贴范围,积极推动水稻、蔬菜机械化育秧成套设备纳入补贴。大力推广应用手机App、二维码、物联网监控等技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线上办理。严格补贴办理程序管理,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机具抽查核验,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全市补贴机具达到6万台(套)以上,补贴资金1亿元以上。

(三)深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各区县要加强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本辖区无报废回收资质企业的区县要抓紧做好与周边有资质的企业对接联系,引导企业上门回收,加快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拖拉机、收获机、插秧机等农机装备淘汰报废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二、大力推动农机装备补短板

(四)抓紧梳理短板农机需求。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重庆市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计划》,聚焦粮油和重要农产品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我市农机装备生产供给的短板弱项。市级和各农机装备制造重点区县要抓紧编制农机装备短板需求清单,明确农机装备产品研制主攻方向,做好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谋划和指导服务。

(五)助推农机装备研制创新。发挥重庆市农机装备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庆市农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用,鼓励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有关科研机构深度对接,围绕多功能通用底盘等共用平台、装备和短板机具,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主动沟通协调和做好指导服务,支持我市农机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农机企业、推广机构、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研发项目。支持有关重点区县紧扣产业发展急需,引进、改造、试验示范和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指导举办和组织参加2023中国(重庆)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展览会。

(六)打造农机作业典型场景。抓好现代农机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和改造提升,积极探索农机装备“产学研推用”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新模式,逐步建立一批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选取具有一定种植规模农作物的关键作业环节,多方协作、共同打造农机装备作业典型场景示范,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辐射带动适宜区域农机装备配套升级,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步伐。

三、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七)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突破粮油作物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加大有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组织开展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演示展示和现场观摩活动,加快粮油机械化生产集成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各区县至少开展1次现场示范活动。狠抓粮油作物机收减损,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大力宣传推广机收减损技术,组织开展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活动。持续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指导建设万亩级粮油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全年水稻机插秧机直播面积达320万亩,其中示范推广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面积60万亩,水稻机收率稳定在70%以上。

(八)推进种养加机械化全面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畜牧业、设施种植、水产养殖等机械化发展意见,围绕我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粮油作物向蔬菜、榨菜、柑橘、茶叶、中药材、烟叶等特色优势作物扩展,由种植向养殖、初加工等领域拓展,由产中环节向产前、产后伸延,不断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各区县要围绕特色优势经济作物至少开展1次农机化新技术现场示范活动。

(九)推进农田农机农艺协同创新发展。坚持农田农机农艺一体化规划实施的理念和方法,将适宜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研发、审定、农田建设改造、种植制度升级、收获机具配置、产后加工工艺改进等工作的重要目标指向,加强良田、良机、良种、良法、良制等有机衔接,全方位创造机械化生产条件,策划建设一批农田农机农艺深度融合的丘陵山区农业现代化生产示范基地,率先带动重点区域全面全程机械化。

四、加快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十)加强农机高技能人才培育。抓好市级农机重点工种专家工作室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智汇农机手金蓝领成长计划”,形式多样开展农机职业技能竞赛,遴选、储备农机高技能人才。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资源,大力培训农机驾驶操作、维修服务等技能人才。培育、用好农机“土专家”,创造条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参与农机产品研发改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政策落实、咨询培训等事务。

(十一)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设立并组织实施市级、区县级农机化技术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培育壮大一批适应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不同生产规模需求的农机化服务综合体,积极创建包含农机类的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指导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组建市、区县两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引导推进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农机维修点建设,加快补上农机化服务支持保障短板。

(十二)抓好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服务。围绕春耕春播、“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摸清机械化生产需求信息,加强机手作业技术培训和机具调试、检修等指导,做好农机具供给储备、维修服务、优先优惠用油等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引导,支持农机服务组织以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提供更多耕、种、管、收、初加工、应急救灾等高效便捷服务,加快实现农业乡镇农机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全市耕整地环节的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达20%以上。

五、务必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十三)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执法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手要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原则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考察调研,学习借鉴江苏宝应县“柳堡模式”,加快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把对每台农机、每位农机手的监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压实乡镇(街道)、村(居)农机安全管理属地责任。

(十四)做好安全监管基础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常态化宣传教育,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农机驾证考试关、牌证办理关、审验检验关。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做好达标单位推荐、申报等工作,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积极组织开展市级、区县级农机作业保险试点,进一步降低农机作业安全风险,促化农机作业引发的有关纠纷。结合实际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十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摸清辖区农业机械(含变型拖拉机、只有纯运输功能的老旧手扶式拖拉机等)的总量、报废、在用情况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上牌率、年检率、持证率、保险率等情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台账。全面摸排农机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加大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使用改型改装农机行为,消除农机作业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紧盯宣传教育、台账管理、闭环管理、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确保完成年度清零任务。

六、加快提升农机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十六)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能力。推进有关标准、大纲制修订工作。制发2023年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规范高效开展农机鉴定,首先做好农业生产急需和补短板农机产品鉴定,做好获证产品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国家和市级下达的有关农机产品鉴定、质量监管等工作任务。

(十七)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小型收割机质量调查工作,督促农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制发《重庆市农业机械化质量监督工作评分细则》,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督投诉体系制度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及时为民分忧解困。

(十八)做好农机化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机化统计工作质效,高水平完成全年农机化生产信息直报和春耕、三夏、三秋、年报等各项报表调查填报工作,有效发挥统计数据对全市农机化发展的决策参考、监测评价等重要作用。

附件:2023年全市各区县农机化发展部分任务清单


附件

2023年全市各区县农机化发展部分任务清单

区 县

农作物机播面积(万亩)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台套)

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个百分点以上)

组建市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个)

备  注

合计

其中水稻机插秧机直播

其中水稻大钵体毯状苗育插秧技术示范推广

合 计

640

320

60

60000

1.6

45


万州区

7

4.4

2

3500

2.5

2


黔江区

10

5

0.5

800

1.7

1


涪陵区

42

38

3.5

4300

2.5

1


大渡口区




2

1



江北区




6

1



沙坪坝区

0.1



12

1

1


九龙坡区

0.1



24

1

1


南岸区




2

1



北碚区

1.2

0.4

0.4

170

1



渝北区

1.2

1.1

0.4

550

1.7

2


巴南区

34

20

1.5

1200

1.7

2


长寿区

31

20

2

1000

1.7

1


江津区

60

20

3

2100

1

2


合川区

36

5.5

3

4600

1.7

2


永川区

36

21

5

1500

0.5

3

承办全市水稻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竞赛

南川区

46

6

2

1700

1.7

2


綦江区

22

17

1.5

2320

1.7

2


大足区

47

20

4

1600

2.5



璧山区

7

5.4

1.2

650

1.7

1


铜梁区

34

14

2.5

1800

1.7

1


潼南区

32

5.5

3

2100

1

2


荣昌区

11

10

2

2000

1.7



开州区

6

3.6

3.6

2500

1.7

2


梁平区

46

42

4.5

3800

1

2


武隆区

1.5

1.2

0.3

1100

1.7

1


城口县

0.1



59

1

1


丰都县

5.5

0.5

0.5

3500

1.5

1


垫江县

42

14

3.5

3050

1.7

1


忠  县

3.6

3

3

2300

1

2


云阳县

16

9

1.5

2900

1.7

2


奉节县

22

4.3

0.2

1300

2

1


巫山县

2.6

0.7

0.3

600

1.7

2


巫溪县

6

0.7

0.2

1300

1.7



石柱县

1.8

1.5

0.3

2200

1.5

1


秀山县

24

22

4

400

1.7

1

申报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酉阳县

4

3.8

0.2

900

1



彭水县

1

0.2

0.2

2000

1

1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




5

1



万盛

经开区

0.3

0.2

0.2

150

1.7

1


注:1.表中有关事项是农机化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未列任务的区县要创造条件开展。2.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建设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示范推广农作物机播等新机具新技术,属于市级农机化技术装备能力提升专项支持范围。3.市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农机装备原值应大于100万元。4.各区县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有关考核依据。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