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中秋、国庆长假将至,群众出行和节庆活动增多。同时,秋播秋种在即,农业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市民平安过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两节”期间是事故易发敏感时段,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范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科学研判形势,全面排查整治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委多次分析研判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并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开展农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苗头,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坚决遏制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农机行业。要结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89号)要求,针对这一期间拖拉机生产作业特点和当前大量农机投入“三秋”作业、一些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采用变型拖拉机运输等实际,深入田间地头、走进作业场院,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摸排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做到摸排不留死角、检修不落一机、提醒不落一人。要根据摸排情况,动态调整隐患和整改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要加强对变型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耕整机等农机的现场安全检查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大路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以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二)渔业船舶行业。要针对“两节”期间渔业船舶生产作业特点和非法载客隐患突出趋势,进一步加强节前渔业船舶安全知识教育,严厉查处船员不穿戴救生衣作业、非船员上船作业、非法载客载货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渔业船舶生产安全。
(三)农药行业。要指导督促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规定。
(四)农村沼气、畜禽粪污贮存池。要结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地区畜禽粪污贮存池、沼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渝农办发〔2022〕71号)要求,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贮存池和沼气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开展沼气池维护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落实沼气池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农民群众沼气安全使用意识与认知水平。
(五)畜禽屠宰行业。要针对节假日畜禽产品需求量大的特点,结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33)要求,继续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
(六)其他。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监管农事用火,严防火灾发生。同时,我市部分地区旱涝急转,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各地在开展农业工程建设时要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严防伤人亡人事故发生。
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防范,节前要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类场所的消防和电力设施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市农校、市农机校务必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准备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值班室。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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