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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2022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告 渝农机鉴[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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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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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站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及相关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对市内53家农机生产企业的90个产品进行了证后监督。现将有关监督结果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按照“双随机”要求,随机抽取证后监督对象及人员,按照规定的证后监督内容及方法实施监督检查。

(一)证后监督对象

采用随机方式,从2020年我站核发的453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抽取确定了53家企业的90个证后监督产品。

(二)监督人员

从我站具有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证后监督人员库中,抽取确定4个监督小组成员,全部进行了监督前业务培训,并签订了监督人员承诺书。

(三)监督内容

1.生产者名称、地址一致性

2.获证产品一致性

3.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监督结果

2022年重庆市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共涉及53家企业的90个获证产品(详见附件),其中监督结论为“合格”和“整改确认后合格”75个,占比83.3%;不合格15个,占比16.7%。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机;二是部分企业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变化超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要求;三是部分企业未制作或粘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或制作的标志格式不符合相关要求。

本次监督还发现,部分企业对推广鉴定标志存在管理混乱,无专门的证章标志管理部门,领用无相关记录的情形。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工作规范和实施方案等规定,监督结论为“合格”和“整改确认后合格”的,该型号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继续有效;监督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型号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监督结果处理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重庆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处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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