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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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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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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应急管理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应急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应急管理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重庆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落实“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为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每年推出一批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县、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农机服务组织和30名左右市级“平安农机”建设岗位标兵。每年至少向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推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县1个。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加强;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增强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建程序

(一)区县推荐申报。每年8月底前,各区县按照申报条件申报重庆市“平安农机”示范区县、乡镇(街道)、农机服务组织和“平安农机”建设岗位标兵,报送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一个区县当年限推荐岗位标兵1名(近两年内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区县不推荐)。

(二)市级审核公示。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区县申报的示范单位和推荐的岗位标兵采取专家审核、实地核验等方式进行评审,对拟入选的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确认公布名单。根据公示、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确认并公布最终获得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县、乡镇(街道)和农机服务组织的名单,并授予标牌。对获得重庆市“平安农机”建设岗位标兵的个人颁发证书。

(四)推荐全国示范候选区县。每年9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在获得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县中,向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推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候选区县,并提交申报材料。

(五)实行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市“平安农机”示范区县、乡镇(街道)和农机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示范区县和发生农机死亡责任事故的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农机服务组织,撤销其示范资格;对出现不符合创建条件的,经调查核实后,在公布下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名单时,同时予以撤销。

创建有效期为5年,已被公布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县、乡镇(街道)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满5年后如继续创建,应重新申报。

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百业兴大厦2025,邮编:400020,联系人:胡敭,联系电话:67638530,电子邮箱:328659218@qq.com。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创建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抓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提档升级。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组,负责全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核验推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处,负责“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配合做好材料收集、核查等工作。各区县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按照“优者上、劣者汰”的原则,严格把关,公平公正推选创建对象。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区县要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与政府中心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充分结合,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强化农机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推进。

(四)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要加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结合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多渠道宣传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举办“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培训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加强监测,巩固成效。各区县要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指导和日常监测,若发现创建对象不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形,或有群众举报反映经调查属实的,应主动提出取消创建资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1.重庆市“平安农机”示范区县创建条件

2.重庆市“平安农机”示范区县申报表

3.重庆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和农机服务组织创建条件

4.重庆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和农机服务组织申报表

5.重庆市“平安农机”建设岗位标兵推荐条件

6.重庆市“平安农机”建设岗位标兵推荐表

渝农发〔2022〕95号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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