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2021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我站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 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及相关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对市内19家农机生产企业的20个产品进行了证后监督。现将有关监督结果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按照“双随机”要求,随机抽取证后监督对象及人员,按照规定的证后监督内容及方法实施监督检查。
(一)证后监督对象
采用随机方式, 从2019年我站核发的446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抽取确定了19家企业的20个证后监督产品。
(二)监督人员
从我站具有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证后监督人员库中,抽取确定了2名具有高工资格人员担任监督小组组长和2名组员,全部进行了监督前业务培训,并签订了监督人员承诺书。
(三)监督内容
1.生产者名称、地址一致性
当生产者与生产厂相同时,检查生产者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生产者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
当生产者与生产厂不同时,检查生产者和生产厂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生产者和生产厂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
2.获证产品一致性
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依据鉴定时大纲,限制范围符合新大纲要求也准予通过。
3.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检查生产者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应符合《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附件3的要求,允许无二维码。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1台)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监督结果
2021年重庆市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共涉及19家企业的20个获证产品(详见附件),除左师傅连锁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样不合格外,其余监督结果均合格。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持续证后监督,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一致性、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一致性、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等得到根本性向好。
本次监督发现,生产者对推广鉴定标志仍存在管理混乱,部分企业无专门的证章标志管理部门,领用无相关记录,在企业成品库存在未在本次监督范围内的产品发生标志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工作规范和实施方案等规定,监督结果为“合格”或“整改确认后合格”的,继续维持被检查企业和产品所获得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性;监督结果为“不合格”的,撤销该型号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结果处理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度重庆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处理目录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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