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恢复重庆田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2021年3月24日,我委发布的《关于对2020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渝农发〔2021〕17号)对重庆田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GZ-100V1微型起垄机”、卫辉市卫新机械有限公司“9GY-10固液分离机”采取了暂停在我市补贴资格3个月(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的处理措施;对郑州智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HSG-75/198果蔬烘干机”采取了暂停在我市补贴资格6个月(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的处理措施。
近期收到重庆田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卫辉市卫新机械有限公司、郑州智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整改报告和恢复补贴申请,根据原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316号)相关规定,结合以上企业整改情况,决定从即日起恢复重庆田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GZ-100V1微型起垄机”、卫辉市卫新机械有限公司“9GY-10固液分离机”、郑州智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HSG-75/198果蔬烘干机”在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以上企业需重新投档确认。
各有关产销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应尽义务,防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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