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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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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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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国庆节即将来临,人车出行和节庆聚会活动增多,节日消费会拉动各类生产活动节奏加快,生产旺季加上节假日人心浮动,必将导致各类安全风险增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节日,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各类涉农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条措施”

要充分认识抓好节日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依然严峻的形势下,安全工作更是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稳定、防灾减灾工作的工作部署上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对各自负责领域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研判、检查排查,找准重点风险隐患,盯紧解决突出问题。节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二、深入研判形势,突出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单位要突出行业特点,抓紧研究分析当前新问题、新情况、新苗头,部署落实针对性强的新措施、新办法,切实解决“不知道、想不到、做不到”的问题。

(一)农业机械。要严格按照全市秋粮机收减损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汲取最近“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9.4’重大交通事故”和“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9.5’皮卡车翻车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带病”农机出行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配合交警等部门加大路查力度,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以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二)渔业安全。围绕渔政船艇“带病”出航等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本单位渔政船艇严格执行渔政船艇管理使用规定,配齐配全船舶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设备,配备职务船员,确保执行出航任务期间自身安全。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逐船包干到人的方式,精准落实长寿湖、大洪湖等地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渔业船舶生产安全。

(三)沼气领域。严格落实业主主责、属地主管、行业监管的责任要求,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渝委农发〔2021〕54号)分工,完善落实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中粪便贮存池、养殖污水贮存池等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持续推进农村沼气安全常态化宣传、做细做实使用技术培训、落实落地风险隐患日常巡查检查,全力确保沼气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危化品领域。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差等问题隐患,督促指导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厂、屠宰场等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建立与应急、经信等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落实科研院所、学校和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管理责任,狠抓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单位内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领取、使用和回收等各环节的全程管控。

(五)直属各单位。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落实“四个不放假”工作要求。办公场所、学生宿舍、厨房餐厅、老旧房舍、各类库室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假;实验室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不落实不放假;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巡查检查措施不落实不放假;全体工作人员、师生安全教育不落实不放假。

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涉农人员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乡村广播、标语板报、村民大会等传统宣传手段和手机报、政务网、公众号、抖音、微信等快捷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变型拖拉机驾驶常识,受限空间作业防中毒及救援常识、沼气池清掏安全等生产安全常识,实实在在使宣教内容入村、入户、入企业。

四、严格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准备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值班室(电话:89133333)。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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