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接有关方面通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已列入《国家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国家表彰办批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开展,且已纳入国务院对各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在《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和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十四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尚未正式印发的情况下,请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继续按照原“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和示范户的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意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县的,请按照原“平安农机”示范县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据实际情况,确无拓展创建任务的,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做好对以往创建成果的巩固。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部署,落实责任,切实做好2021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夯实基层农机安全基础,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请于11月10日前,将本地“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和示范户的申报推荐材料及创建活动工作佐证材料(包括创建活动工作通知、工作督促指导资料等)报市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刘秀兰,联系电话:67638538,邮箱:371433614@qq.com)。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