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机〔2020〕2号),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加强对回收农业机械的解体销毁监督,提升农机系统开展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拟定于7月上旬,举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解读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时间:7月7日报到,7月8-9日培训,10号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唐城宾馆。
三、培训对象
各地农机有关部门从事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已承担或准备承担农机报废拆解回收企业或组织人员;农机生产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等。
四、培训内容
(一)解读《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机〔2020〕2号);
(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粮食作物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的函》相关实施要求;
(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软件实施与操作;
(四)从事农机报废拆解企业实操经验介绍;
(五)部分省、市、县实施工作经验交流,问题答疑及研讨。
培训班将邀请农机化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有丰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经验的专家讲授相关主题。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的各项要求,配合进行健康查验及登记,培训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培训班将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请各省结合实际需求,向市县有关单位转发通知,并组织人员报名参加。有意参加的学员请填写报名回执(附件1),于6月17日前报名回执发送至电子邮箱:njbfgxbt@163.com。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交通路线见附件2。
(四)培训班结束后为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五)培训班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质量监测处具体组织。
联系人:温旭歌、陈谦、彭彬
联系电话:010-59199031、59199160
六、培训收费
(一)培训费每人1800元(含培训、教材、用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二)培训费可以采用银行汇款、刷卡、支付宝或微信方式交纳,现场不收取现金。银行汇款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西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培训”,汇款单位名称与开票名称需保持一致,报到时请出示银行汇款复印件。本次培训班全部开具电子发票。
收款单位名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银行账号:11220701040007848。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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