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关于征求《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精神,我处起草了《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正式书面意见。
如对机具种类范围增减及拟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机具品目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一并提出(附件2)。补贴范围新增品目须在2021-2023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拟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机具品目(总数为10个)应符合丘陵山区特点和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在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特优农业生产等方面具备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大中型、复式作业等特点。
请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电子版和扫描版(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邮箱:825629824@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吴小涛,联系电话:023-86868307。
附件1: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补贴范围及提高测算比例品目意见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处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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