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开展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严禁使用非法成品油从事农业生产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两江新区管委会有关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工作安排,为配合开展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严禁使用非法成品油从事农业生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要认真学习领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按照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视频会议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安排,切实掌握辖区农业生产供油用油现状,分析查找农业生产供油用油保障中存在的困难和安全隐患,研究落实农业生产供油用油保障计划及措施,严禁使用非法成品油从事农业生产,坚决消除农业生产领域用油带来的安全隐患,维护成品油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全市农业行业打击整治成品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主动协调配合
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农业生产作业供油用油情况,主动与当地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石油供给等部门(企业)联系,共同商定农业生产供油用油保障措施,妥善解决当前形势下农业生产用油存在的问题,保障农业春耕生产、水稻机收等农业机械用油,绝不耽误农事农时。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效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提供农业行业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助力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坚决铲除农业行业销售、使用非法成品油的土壤,确保农业生产供油来源合法,用油得到有效保障。
三、抓好宣传教育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网络、通信、乡村大喇叭等宣传平台,向广大农民群众尤其是农业机械所有人、操作人员宣传全市开展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让开展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家喻户晓,教育广大农民群众严格遵守成品油经营秩序,到合法渠道购买,到国有加油站加注成品油,坚决不去无照无证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加油。要结合指导农业春耕生产行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和生产作业现场,通过口头宣讲、散发传单、张贴告示等形式,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别贪图便宜,绝不购买和使用非法成品油,避免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并积极鼓励农民群众提供发现的黑加油站(点)线索,通过拨打110或12312举报。
四、按时报送信息
各区县要掌握开展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请于2021年3月10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8月6日前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联系人:吴小涛
电话:(023)86868307,18883764732
邮箱:825629824@qq.com
附件:区县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联络人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附件
区县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联络人表
区县:
序号 |
联络人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
(注:请各区县报送1名联络人发送至邮箱8256298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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