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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农机推广工作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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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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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站各科室、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

按照总站2019年工作计划,为加强区县交流联系,促进我市农机化健康发展,经总站研究,决定近期继续组织全市部分农机推广站开展相互学习交流活动,围绕如何强化基础性工作、坚持常态工作、落实购机补贴工作、发挥新型主体作用,谋划2020年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习交流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启动,12月上旬完成。

第一组:2019年11月21日报到,11月22日交流;

第二组:2019年11月28日报到,11月29日交流;

第三组:2019年12月5日报到,12月6日交流。

二、内容形式

(一)组织座谈交流。所到区县组织一次座谈交流。

1、梳理2019年本区县农机推广工作特色做法、主要成效、问题及建议;

2、围绕如何强化基础性工作、坚持常态工作、落实购机补贴工作、发挥新型主体作用开展交流研讨;

3、谋划2020年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二)参观学习调研。所到区县选择1-2个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或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较为成熟的示范基地、或推广站规范化建设、或有一定代表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开展实地观摩调研。  

三、人员分组

本次交流学习活动对象为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总站有关科室负责人组织联络,组织万州、永川、酉阳等30区县农机推广机站到开州、大足、黔江等3个区县推广站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

四、其他事项

1、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接通知后,及时向领导做好汇报,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积极参与,若有变动,临时通知调整;

2、希望接待学习交流活动的区县农机推广站认真做好经验交流准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

3、参加人员住宿费自理,差旅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4、学习交流活动期间,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和市委有关学习调研的各项纪律要求,注意安全健康;

5、具体事项由每组联络人负责联系。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9年10月15日

附表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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