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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 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数据收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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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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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机构,万盛经开区农机监理机构:

为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形势下的农机监管新要求,实施农机保险,能够有效避免“多年致富、一灾返贫,一人事故、全家致贫”风险,是防风险、保兜底的惠农利农民生工程,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振兴。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提出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委〔20171号)、市财政局农机保险资金下拨文件(重财农〔201900156595号)精神和全市2019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的有关要求,拟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市开展农机保险工作。请各区县(自治县)准确掌握参加农机保险的法定监管对象,以便农机保险政策的精准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本市注册登记并按时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非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

二、险种设计与考虑

在田间作业、转移等过程中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可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员(操作人员)责任险和农机设备险,以上三个险种组合承保,承担农机设备在作业使用、转移过程中因碰撞、自然灾害等原因所导致的农机本身、第三者责任部分等损失,从而有效保障农机主、机手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大部分风险责任。预计拖拉机每台每年投保费用为1300元左右,联合收割机每台每年投保费为1100元左右。

三、保费来源

保费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对参保对象投保的基础保险(兜底保额)按80%进行奖补,对自愿超基础保险(兜底保额)的超支部分由参保对象自负。若区县(自治县)因法定参保对象掌握不准导致超预算的,概由本级自行解决。

四、实施准备工作

方案实施前,各区县(自治县)需认真仔细做好预算并报资金使用盘子。若多报,有届时进度通报落后、任务不能完成的风险;若少报,有要使用本级本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差额部分的风险;若不报,将有面临考核等风险。

请各区县(自治县)高度重视,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法定参保对象,做好资金预算,由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813日前上报申报表(见附件12),并报送电子件。

联系人及电话:刘启川139833339353;邮箱:81422852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内核发牌证的拖拉机拟参加农机保险申报表

     2.市内核发牌证的联合收割机拟参加农机保险申报表

 

 

 

                  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9731日        U02023120631453144546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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