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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2025年重庆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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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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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庆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等有关规定,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组织开展了2025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对象共计130张鉴定证书。从2023年度核发证书中随机抽取100张,从2024年到期注册证书中随机抽取的25张,以及2024年被列入经营异常的1家企业(现已恢复正常)所持有的5张证书。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样机在企业明示的合格产品存放处、市场、使用现场或购机补贴用户处获得。

证后监督检查内容为企业名称、地址和产品一致性,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二、证后监督结果

2025年,共对73家企业持有的130张鉴定证书(涉及186个产品)实施了证后监督。其中,114张证书监督结论为“合格”,占比87.7%;2张证书监督结论为“整改后合格”,占比1.5%;13张证书监督结论为“不合格”,占比10%;另有1家企业1张证书在其他检查中被注销。

不合格情况主要是少数企业因市场原因已停止相关获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导致其无法按监督要求提供核测样机。

三、结果处理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第三十条等规定,对本次证后监督结果作如下处理:监督结论为“合格”或“整改后合格”的证书,维持有效;结论为“不合格”的证书,予以撤销。

     各获证企业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农机试验鉴定制度要求,持续满足推广鉴定大纲要求,生产合格产品,规范使用试验鉴定证书和标志。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将持续加大证后监督力度,严惩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购机者的权益。

附件:2025年重庆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2025年重庆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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