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为认真落实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助推重庆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10月24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获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促进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补贴种类范围含21个大类、45个小类、123个品目农机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县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重庆市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补贴额标准。
《方案》指出,除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机具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玉米去雄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气力式播种机、大型联合收获机、大型水稻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200马力以上动力换挡或无级变速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喂入量联合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根据《方案》要求,在补贴兑付上,要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探索建立加快补贴资金兑付的新机制,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其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
据悉,自2018年以来,重庆市累计拨付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6.08亿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586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84%。
上游新闻记者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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