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政策,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12月17日上午,长寿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检察院、长航公安长寿派出所、区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单位在长寿川染码头开展了“长寿区2024年冬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共向长江流域投放瓦氏黄颡鱼、鲢、鳙、岩原鲤、胭脂鱼、鲫鱼苗种共30余万尾。
本次增殖放流购买鱼苗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四三五处置换油库码头项目”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资金以及涉渔案件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共计20.5万元。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展,对增加长江水域鱼类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有效恢复长江鱼类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长江水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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