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天然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渝中区交通局,两江新区城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江禁渔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1〕13号)等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2022年重庆市天然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详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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