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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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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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全国乡村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农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农业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农情调度统计调查制度》《全国植保专业统计调查制度》《花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全国肥料节水专业统计调查制度》《畜牧业统计调查制度》《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渔业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农作物及畜禽种业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12)(以下统称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 ]15 号,有效期至:2024年2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U02023122772628012748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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