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8〕19号)文件精神。请相关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增殖放流活动计划(含6月6日全国“放鱼日”活动计划),并于3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增殖放流计划表报送至市农委渔业发展处。详情见附件。
联系人:许成帅;联系电话89133820;邮箱:cqyuye2008@163.com;传真:8913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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