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渔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休闲渔业健康规范发展,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7〕52号)(以下简称《通知》),在继续推进休闲渔业基地建设的同时,着力组织实施休闲渔业品牌培育的“四个一”工程。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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