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科、中心):
为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污染防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制定了《重庆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对示范场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示范场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有效减少水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危害,有效防止养殖水域、养殖产品被污染,切实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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