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报送水产品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信息变化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科、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市渔业绿色发展推进会会议精神,为全面掌握全市水产品、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含个人,下同)基本情况,解决养殖场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督抽查覆盖养殖主体范围有限的问题,切实加强质量安全工作指导,根据《重庆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要求,请你们对辖区内现有水产品30亩以上的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信息进行认真核实。上报的水产品生产单位和水产苗种生产单位的数量、面积等信息与上报的2019年渔业统计年报的数量、面积一致,有新增、减少或养殖场法人更换了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并在备注中注明,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信息以电子件的形式报送市水产总站质量管理科。请各区县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如实填报。详细内容请见附件。U0202312277300555279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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