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作用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区县(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心):
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站决定组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作用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辖区内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认真填写《重庆市2018年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作用调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调查表》),填写内容务必全面、准确,真实可靠,资料真实性将作为示范场复查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区县(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心)负责对示范场填写的《调查表》进行审查核实后,将本区县(自治县)全部《调查表》纸质件于5月10日前寄送市水产总站休闲渔业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箱:672411270@qq.com。
三、请相关区县(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心)结合《调查表》内容,对本区县(自治县)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发挥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作用建议和推进健康养殖技术措施、政策措施建议等,与《调查表》相同时间和方法报送。
联系人:熊隆明,联系电话:86716362。
附件:重庆市2018年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作用调查表
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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