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圆满完成农业农村部2023年第一次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抽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渔发〔2023〕6号)精神,5月10-15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兵、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郑光明常务副主任和尹怡副主任一行3人来渝就产地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监督实施了本年度第一次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抽样。
座谈会上,市农业农村委渔业处二级调研员曾晖、市水产总站站长王波、市水产总站副站长梅会清、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魏耀东分别就产业发展情况、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马兵副主任一行充分肯定了重庆近年来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监管能力,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抽样过程中,马兵副主任一行对被监督抽样的水产品养殖主体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针对地西泮等畜禽用兽药在我国均未审查批准用于水生动物,特别强调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地西泮等违禁药品,要求养殖主体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发放了修订后的《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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