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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水产养殖尾水整改问题接受市农业农村委核查组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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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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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号问题整改情况核查的通知》要求,3月16日,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处副处长潘川率生态处二级调研员余立、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综合信息科科长周春龙组成核查组,对涪陵区水产养殖尾水整改问题开展实地核查。涪陵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胡剑弦,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王良元,龙潭镇镇长何继雄、副镇长彭加游等陪同参加。

核查组从涪陵区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名单中随机抽取2家养殖场,首先对重庆市三峡渔业公司养殖生态净化鱼池、沉淀池、一级湿地、二级湿地、底排污、排污井、标识、警示标语以及工厂化育苗车间、办公场所、饲料、鱼药仓库、水产三项纪录逐一实施核查。随后到涪陵区凌顶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实地察看了公司排污管道、排污口、蓄水池、生态净化藕塘、资源化农地的管网、农地等。并仔细核查了养殖尾水整改台账、整改方案、尾水工程示意图、施工前后照片、水质监测报告等相关整改资料。

核查组对涪陵区养殖尾水前阶段专家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措施到位表示满意。潘川指出,一是坚持养殖尾水治理目标导向,实现养殖尾水的达标排放;二是坚持养殖尾水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渔场开展一场一策,采取不同技术路线和模式,提高投资效能;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对养殖尾水实施资源化利用,发展循环农业,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两年来,涪陵区按照“因地制宜、一场一策、重点推进、综合治理、确保效果”的原则,共完成全区107家养殖场、折池塘7440亩治理任务,实现了992万立方米尾水的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治理任务并通过市级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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