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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温汛期安全工作的提醒函

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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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呈现大雨偏早、降水偏多、暴雨偏强、高温偏多、总体涝重于旱的趋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较为不利,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中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现就高温汛期安全工作提醒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排部署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压实安全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确保项目建设稳妥推进,保障项目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参建单位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是组织参建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抓好落实。加强土石方开挖、边坡治理、埂坎修筑等易发安全事故工程的安全检查,对可能遭受山洪冲刷、滑坡、边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危险源的排查和隐患治理,对存在隐患的挡土墙、蓄水池边坡挖填等进行有效加固或围护处理施工区域设置警戒区域并设立明显提醒标识标牌,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群众人身安全。加强施工日常安全管理,遭遇极端高温或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对正在作业的高边坡、深基坑、管沟(槽)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撤离施工人员。加强工地临时用电设施的管理,主要用电设施需指派专人监管,室外用电做到人走电断及时消除浸水漏电、触电隐患。加强施工设施设备管理,各类施工机具设备、工程机械、车辆等应严格管理,确保作业安全作业完毕应堆放和停靠在安全地带。七是做好高温天气施工人员防暑降温措施,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施工人员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强化项目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项目安全风险点再梳理、再排查,从源头上消除项目安全隐患一是要汲取近期安全事故和险情经验教训,对照本区县最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全面对在建、拟建以及规划储备项目区进行核对排查,涉及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的工程措施,要及时停工调整或变更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要组织相关部门专题论证同意后再实施。二是要强化安全风险管理,结合我中心近期印发的《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提醒函》(渝土整函〔202411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项目中涉及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单项工程,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专项审查、监督、验收程序。三是要强化安全巡查值守。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巡查和值守,发现项目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稳妥处置并报告。四是要严密关注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类舆情反馈,及时有效应对负面舆情,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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