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总站牵头编制的《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团体标准顺利通过专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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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总站牵头编制的《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团体标准顺利通过专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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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中国兽药协会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团体标准审定会,对提交的《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等21项团体标准进行审定。
审定专家组由中国兽药协会会长才学鹏研究员,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原首席评审员董义春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原院长汪明研究员,北京生物医药研究所原所长郑应华研究员,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毕昊容研究员,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晶声副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陈凯文副教授和中国兽药协会宠物医药分会赖晓云会长组成。
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作为《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团体标准牵头编制单位参加了会议,并由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高级畜牧师、重庆市生猪体系首席办主任朱燕代表编制工作组对该标准作详细汇报。
图1 团体标准审定会现场
会上,与会专家听取了朱燕高级畜牧师有关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等过程的介绍,各位专家对标准送审稿的内容逐条进行了审定。最后,通过质询、讨论和合议,审定专家组一致认为由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牵头编制的《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团体标准,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文本规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团体标准编制要求,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并对相关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下一步,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将组织编制工作组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报批稿,按有关规定报批发布。
图2 编制工作组接受审定专家组质询
本次通过审定的《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团体标准规定了动物友好型农场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等内容,适用于生猪养殖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它的制定是基于我国规模化养殖当下面临的主要动物福利问题,以促进和倡导动物福利作为标准的主要基调,通过对养殖企业综合技术水平进行评价,确定不同分级的动物友好型农场,为养殖管理流程的优化、生物安全水平的提升、优质动物产品的生产及产品追溯机制的建立等方面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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