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视频培训会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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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视频培训会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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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渝农规〔2026〕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工作,2026年7月2日,市农业农村委种业管理处组织举办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视频培训会,市农业农村委设主会场,各区县及市畜科院设分会场。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查专家库全体专家、各区县种畜禽生产管理及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市农业农村委种业管理处及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等相关人员共计200余人参训。培训会由种业管理处负责人主持。

培训会邀请山东省畜牧总站种质资源室主任张淑二正高级畜牧师围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等核心主线,通过视频同步解读配套管理办法、现场评审细则及流程规范、许可分级核发要求,内容紧扣许可审查现场审查要点,兼具政策权威性与现场指导性,对常见问题作出针对性提示并提出建议。一要强化种源审核,在现场审核前,要加强对申请材料审查把关,对引进或使用种畜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二要强化育种过程审查,对经营祖代以上的种畜禽场,加强对育种方案、生产性能测定、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及育种总结的审核,确定企业是否按照既定方案开展选育;三要强化现场审查程序规范,分别从企业汇报、专家质询、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集体会商并形成评审报告、统一反馈意见建议、专家组签字等环节形成现场审查闭环程序;四是强化专家队伍组成,加强现场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把真正懂种畜禽生产经营、政策熟悉的专家管好用好,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
培训会上,市畜牧总站种畜禽管理科副科长张璐璐高级畜牧师就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暨专家评审工作进行讲解,详细说明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上位法依据、许可核发权限划分、许可审查全流程、专家评审核心工作、评审注意事项与纪律。
最后,种业管理处负责人强调,要加强评审纪律,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不得擅自放宽标准,进场需遵守生物风险管控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同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管理;后续市农业农村委将不定期开展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种业管理考核,切实维护全市种业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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