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日期:2023-12-26

根据渝农发〔2008〕579号和渝牧发〔2020〕32号文件,总站内设10个科室,其职能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总站重要材料起草,对区县年度考核,综合事务的协调统筹、上传下达;公文收发、文件编印、办公内网运行管理;档案、办公物资及印章管理;对外宣传工作;保密、安全工作;后勤车辆、物业管理;重要性会议、业务培训的统筹申报、组织安排等;公务接待衔接和服务工作;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党务(支部工作),组织、人事、纪检、群团工作;劳动工资,职务职称管理,职工考核考勤,离退休职工管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生育,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财科

资金预算管理、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计划与实施管理、财务档案管理,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信息监测科

负责全市畜牧生产统计、监测、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畜牧生产统计监测分析,行业调研和分析预测(预警);组织建设行业统计监测体系、统计培训;组织数据核查;组织实施畜牧统计监测预警项目;畜产品市场信息的采集、上报、发布;负责维护“重庆牧业”微信平台和“重庆畜牧网”;总站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生猪产业科

负责全市生猪产业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全市生猪产业发展规划;良繁体系建设和良种推广指导;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及咨询指导;项目争取和实施,生产调研;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牛羊产业科

负责全市肉牛、奶牛和山羊产业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全市牛羊产业发展规划;良繁体系建设和良种推广;奶业生产指导,收奶站生产技术指导;地方标准制定;先进实用技术示范、推广、运用和技术培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项目争取和实施;生产调研;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特色产业科

负责家禽、家兔、蜜蜂产业和其他特色养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全市家禽、家兔和蜜蜂产业发展规划;良繁体系建设和良种推广;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及咨询指导;项目争取和实施,生产调研;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饲草饲料科

草业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产调研,协助编制行业发展规划,草业统计,草地病虫鼠害统计与预警。饲草饲料生产与加工、牧草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饲草品种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草品种区域试验,草业技术研发与集成,主推草种及草业技术发布。草业科技培训、地方标准编制。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种畜禽管理科

协助市农业农村委对市级种畜禽场生产的管理和指导。参与种畜禽管理与生产性能测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指导,市级种畜禽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验收、上报发证工作;监督管理区县级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良种登记,证照的统一印制及日常工作管理;对全市种畜禽生产、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全市种畜禽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全市地方畜禽品种资源和引进品种的调查、保护、利用、开发和推广;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资源化利用科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实施、督查和绩效考核相关工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模式的集成推广、试验示范;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宣传等;文明单位建设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