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优农大楼更换电梯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6.2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①、②两项要求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修理)]A级资质。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满足①、②两项要求:
①具有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格式自拟)。所代理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要求。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修理)]许可参数(额定速度≤6.0m/s)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资质。
注:若制造商参与磋商申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申请。也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
(一)本项目蹉商公告于2024年1月3日在重庆农业技术推广信息网(http://www.cqates.com)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1日17:0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名: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开支行
账号:3100087409100060073
2.1.2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登记并购买。
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0611156@qq.com(邮箱)。
3.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个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月15日13:4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14:00时;
(八)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
五、磋商保证金
无。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农业技术推广信息网(http://www.cqates.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无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是否下载或领取,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3-89133752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5320588222,023-63015283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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