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遴选2025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技推广机构,市内有关单位:
按照《2025 年重庆市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具体措施》渝委农办〔2025〕8号,受市农业农村委粮油处委托,我站拟开展2025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实施主体遴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水稻超高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2个,分别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筛选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推广应用集中育秧保壮苗、机插机抛减直播、侧深施肥减量化等技术,分别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每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二)中稻-再生稻超高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2个,分别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筛选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推广应用集中育秧保壮苗、机插机抛减直播、合理留桩、科学灌溉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分别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每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三)玉米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筛选推广耐密高产品种、推广密植精量播种等技术,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四)短生育期油菜超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2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筛选推广短生育期优质品种、推广精量播种、密植栽培、全程机械化以及稻油两熟制周年稳产增产栽培等技术,分别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每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五)高含油油菜超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2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筛选推广高产高油优质品种、推广精量播种、密植栽培、全程机械化等技术,分别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每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六)大豆超高产关键栽培技术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2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筛选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推广复合种植、间作套种、合理密植等技术,分别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每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七)秋马铃薯超高产关键栽培技术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筛选推广短生育期高产优质品种、推广脱毒种薯、适时早播、高垄增密、病虫综合防治等技术,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八)甘薯超高产关键栽培技术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筛选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推广壮苗早栽、高垄增密、增钾配方施肥、病虫综合防治等技术,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九)稻渔种养模式高产高效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开展稻渔种养模式高产高效技术集成研究试验,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十)稻豆粮经轮作模式高产高效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建设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提升15%及以上;开展稻豆轮作高产高效技术集成试验与示范,形成高产关键集成技术方案1个;项目承担主体要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2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二、项目数量
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16个。
三、项目资金
项目预算总资金295万元,其中:1个秋马铃薯、2个高含油油菜、2个甘薯超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每个补贴15万元,计75万元;其余11个试验示范点每个点补贴20万元,计220万元。
四、遴选范围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农技推广机构,市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等。
五、遴选条件
(一)申报主体主管部门重视,承担主体积极性高,财务管理规范,具备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过往项目实施无明显不足,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承担单位具有相对稳定且集中连片的试验示范基地,基地管理规范,生产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六、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以纸质件和电子件提交申报材料(式样见附件)。区县农技推广机构、有关农业企业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申报1项(1个试验示范),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优势研究方向和基础条件申报多项,但每个作物团队只可承担1项。
(二)条件初审。市农技总站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评审论证。通过初步审核区县申报材料,由委粮油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论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区县建议名单。
(四)公示。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的项目承担主体建议名单,经市农技总站会议研究,报委粮油处审定同意后予以公示。
(五)项目实施。公示无异议后,项目承担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委粮油处和市农技总站备案,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内容。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6月26日17:00前,将2025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申报表、申报方案(附件1、2)及相关佐证资料等电子件和纸质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市农技总站联系人。逾期未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资金拨付。项目确定后,由市农技总站与相关项目主体签订项目建设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将项目资金拨付实施主体账户或其主管部门(财政往来)账户。项目资金不得整合,凡资金不能用于项目的,后续将不再列入有关项目遴选主体。
联系人:易靖
联系电话:023-89133432,13708382324
附件:
1.2025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申报表
2.2025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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