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遴选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研究试验与示范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技推广机构,市内有关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经研究,开展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和《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实施主体遴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绩效要求
(一)《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
花生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开展花生高产高效配套集成关键技术的试验与示范,建设新品种、关键技术试验示范点1个。每个点示范面积50亩以上。示范片较对照增产10%以上。
(二)《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
1. 节水抗旱稻全程机械化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开展节水抗旱稻品种全程机械化高产栽培关键技术集成试验与示范,建设新品种、关键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2个。每个点示范面积50亩以上,示范片较对照增产10%以上;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100人(次),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2. 贡米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开展贡米单产提升优质稻新品种、关键技术集成试验与示范,检测品鉴稻米品质,建设新品种、关键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5个。每个点示范面积100亩以上,示范片较对照增产10%以上;技术指导种粮大户不少于5个,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100人(次)。
3. 稻渔模式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开展水稻+虾(鱼)种养模式新品种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建设关键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2个。每个点示范面积50亩以上,示范片较对照增产10%以上;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50人(次)。
4. 小米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开展小米地方良种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建设地方良种、关键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2个。每个点示范面积50亩以上,示范片较对照增产10%以上;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50人(次)
5. 荞麦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开展荞麦主推品种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建设主推品种、关键技术试验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100亩以上,示范片较对照增产10%以上;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100人(次)。
6. 粮油作物“一喷多促”关键技术示范。根据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示范片实际需求,在水稻、玉米中后期多点开展“一喷多促”关键技术示范。示范总面积1000亩以上,示范片较对照增产10%以上;技术培训种粮农户不少于100人(次)。
二、遴选主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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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内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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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
花生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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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 |
节水抗旱稻全程机械化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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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 |
贡米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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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 |
稻渔模式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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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 |
小米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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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 |
荞麦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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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 |
粮油作物“一喷多促”关键技术示范。 |
1 |
三、项目资金
以上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每项9万元。试验费主要包括农资、地租、检测、田间和室内调查劳务、人工等费用;综合集成示范亩均投入800元左右,主要包括关键农资、人工、劳务、社会化服务补贴等费用。
四、遴选范围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市内有关农业企业等。
五、遴选条件
(一)申报主体所在区县农技推广部门重视,能合作实施项目建设,积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二)承担单位积极性高,财务管理规范,具备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技术能力。
(三)承担单位具有相对稳定、一定规模且集中连片、土壤肥力、灌溉基础条件良好的试验示范基地,基地管理规范,生产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满足项目实施的要求。
(四)过往项目实施有较好的业绩表现,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六、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以纸质件和电子件提交申报材料(式样见附件)。有关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申报1项(1个试验示范)。
(二)条件初审。市农技总站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评审论证。通过初步审核的区县申报材料,由市农技总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论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建议名单。
(四)公示。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的项目承担主体建议名单,予以公示。
(五)项目实施。公示无异议后,项目承担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签订协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内容。请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3月15日17:00前,将2026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申报表、申报方案(附件1、2)及相关佐证资料等电子件和纸质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市农技总站联系人。逾期未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资金拨付。项目确定后,由市农技总站与相关项目主体签订项目建设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将项目资金拨付实施主体账户。项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凡资金不能用于项目的,后续将不再列入有关项目遴选主体。
联系人:胡黎华
联系电话:89133433 ,15223030281
附件:1. 2026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
示范申报表
2. 2026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
示范申报方案
3. 2026年粮油作物高产关键栽培技术集成研究试验
与示范应用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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