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1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情况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市种子站(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委托律师事务所实施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1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情况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25C0002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1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情况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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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5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5年3月4日在“重庆市种子站”平台(https://nyncw.cq.gov.cn/wsdw/zz/)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种子站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报名,报名地点:重庆市种子站(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1707)。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种子站(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1707)。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14日北京时间9: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北京时间10:00。
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3月14日北京时间10:30。
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供应商负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种子站(https://nyncw.cq.gov.cn/wsdw/zz/)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一)采购人:重庆市种子站
联系人:谢老师、李老师
电 话:023-89133473,023-89133718
邮 箱:237709571@qq.com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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