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决策,按照《市公安局环保总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12月28日,江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禁捕水域岸线、水产品批发市场、涉渔餐饮场所、渔具门店等重点区域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共巡查30余公里江段,检查水产品批发市场1个、涉渔餐饮场所3家、渔具门店2家,发放宣传资料25份,检查过程中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和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行为,以及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泥鳅钓”、锚鱼等变相非法捕捞行为等;打击由公开转入地下的秘密交易、熟客交易、预约式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开展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深入摸排因禁捕退捕工作可能引发的涉稳风险隐患,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行动现场(1)
行动现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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