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场对兽药使用不当,将使奶牛产生耐药性或者造成兽药残留,对动物安全和食品安全构成威胁。近期,长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的奶牛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兽药使用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奶牛场存在两种兽用处方药共15盒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兽药处方签的行为。区农业农村委向当事人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未经兽医开具处方签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区农业农村委给予从轻处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现已履行完毕。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落实兽药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持续加强辖区奶牛场的兽药使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动物安全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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