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洪安镇猛董村肉兔养殖户廖某某投诉,称其在贵州省松桃县杨某某处购买的饲料饲喂商品兔后,导致商品兔死亡407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廖某某认为系购买的饲料造成,其多次与杨某某沟通要求经济赔偿无果,于是向秀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希望予以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通过初步调查发现为厂家配方调整造成。因属跨省市纠纷,初始杨某某拒不配合,态度强硬,调解难度较大,工作停滞不前,后经执法人员多次上门交心谈心,做思想工作,杨某某最终认可初步调查情况,并愿意接受调解,双方从最初的面红耳赤到心平气和,从互不相让到握手言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某当场赔付廖某某3万元。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