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荣昌区农业农村委、荣昌区检察院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一是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普法手提袋、《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普法宣传资料、面对面向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的内容与意义,引导群众知晓《长江保护法》,遵守《长江保护法》。二是组织实施生态损害赔偿修复活动,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将5万尾鲢鳙鱼投放至荣昌区万灵镇濑溪河水域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通过参加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认识到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自愿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变为“保护者”,为守护美好家园出一份力。
下一步,荣昌区将继续深入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提高《长江保护法》社会知晓度,营造全民参与长江大保护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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