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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下沉执法力量,指导 龙华镇办理农业行政处罚首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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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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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接龙华镇电话,称接到举报,辖区内发现有经营和运输的动物未附检疫证明的线索,区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立即前往龙华镇指导办案。此案例为《重庆市江津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江津府办发〔2023〕94号)实施以来,龙华镇办理的农业行政处罚首案。

在指导办案中,区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面对面、手把手协助指导龙华镇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现场勘验笔录登记、立案及后续调查,并且实行“镇街+部门”双审查模式,确保案件办理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龙华镇的此次案件办理切实做到了“‘区属镇(街)用共管’,以镇街管理为主”。此起案件的办理,在案审过程,首次由镇政府法制机构报请启动告知程序;各流转环节,首次由镇领导对案件进行审核批准,这些“办案第一次”标志着“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进入实体化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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