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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农业农村委“三促” 助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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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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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促改革。区农业农村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成立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部书记任团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书记任副团长,支委委员、党员为团员和联络员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分团。分团负责农业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制度机制;研究并协助镇街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业务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承办总团交办的其他事项。组织党员干部、执法骨干编写《农业执法工作资料汇编》《禁渔工作手册》等执法资料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累计发放镇街10000余份。

分类指导促实效。针对经济发达镇与其他镇街赋权事项的不同,分类制定方案、分类开展培训、分类进行指导。针对五个街道、白沙镇、珞璜镇等重点镇街开展露天焚烧秸秆赋权事项等专项培训;针对所有镇街开展基础法律法规及赋权执法事项培训,邀请区司法局普法建设科和行政复议科科长详细讲解行政处罚的基础法律法规,各执法大队负责人针对赋权事项进行执法经验交流,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培训及实地指导10余次,培训人员100余人次。同时,根据镇街需求,探索开展跟班学习,鼓励镇街执法人员到支队跟班学习,以参加专项执法行动、专项工作、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办理为载体,在工作实践和办案实战中跟班学习,提升办案能力、开拓工作视野。

以点带面促提升。积极推广“导师制”,现场指导执法、实操实训,主动帮助镇街解决承接执法事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点对点、手把手协助指导龙华镇、石蟆镇等镇街执法人员办理经营和运输的动物未附检疫证明案,并且实行“镇街+部门”双审查模式,确保案件办理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通过职权下放与管理服务下沉的闭环管理,实现“放权不放手”,助力我区镇街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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