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渔业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确保群众安全消费和舌尖上的安全,江津区开展市级水产监督抽样。
近期,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联合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水产养殖场、育苗基地、休闲垂钓场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共抽取27家53个样品送检。本次检测项目有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用药以及地西泮等水产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的镇静类药物。同时执法人员对水产养殖主体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对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未建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增强养殖户的安全用药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快速核查处置,以确保全区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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