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续组织学习市总队下发的“重庆市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南”。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本地农机安全环境特点和农机执法经验,梳理出在接下来的执法检查工作中需要强化落实的方面:
一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作业,查行驶证,针对购买新机先用后注册、边用边注册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严重的立案处罚;针对非法二手买卖一旦发现坚决停止使用,逾期不能提供手续补办登记并继续使用的立即扣留并处罚款;查驾驶证,发现无证驾驶作业行为一律立案处罚并对机主批评警告;查安全检验,针对安全检验逾期严重的按照农机安全监管条例第53条进行处罚;
二是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针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主要查行驶证、驾驶证、机器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查现场辅助作业人员安全作为,对违法违规行为按指南处置;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查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查农机保管养护,对发现的违法二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警告不得使用并动员回收;查烘干机等大型农机设备的操作安全、燃料存贮安全等,对以上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指南处置。
目前支队已经印发“重庆市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南”人手一份,将在以后执法检查中对包括安全宣传检查等所有内容逐条落实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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