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林业局、区生态环保局与湖北咸丰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法院、林业局、县生态环保局签署渝鄂边区乌江流域(唐崖河——阿蓬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渝鄂边区乌江流域(唐崖河——阿蓬江)生态环境保护处于多部门跨省域执法监管状态,通过框架协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跨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多元共治体系,深入推进渝鄂边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好唐崖河、阿蓬江我们共同的母亲河。
下一步,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将与各框架协议单位一道建立会商机制、搭建共享平台、开展培训调研、加强协作联动、联合普法宣传,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
签署框架协议
联合执法
联合销毁禁用渔具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