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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四有”抓实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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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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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善感乡罗兴村被市农业农村委认定为第二批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基地建设中,县农业农村委突出“四有”,提升基地法治宣传成效,目前该基地已建成。

一是有普法宣传高地。配备有农业农村法治宣传的场地、设备,是农业执法普法宣传、农业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农业生产法治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普法宣传基地。二是有示范户培育基地。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司法局在该村目前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名,示范户将依托基地,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三是有农民法治学习场地。建设法治长廊并制作通俗易懂的石刻法治、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学法守法等标语。建有农家法治读书角、配备流动法治宣传影音设备,提升农民群众法治学习阵地。四是有乡村治理阵地。结合该村村规民约、乡村治理积分超市、日常自治等内容,探索“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提升基地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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