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彭水自治县郁山镇集贸市场,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向肉类生产经营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坚决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依法查处销售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猪肉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规范肉类产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宣传法律法规。详细介绍动物不经定点屠宰、未经检验检疫就上市交易的生鲜肉品带来的严重危害。引导农贸市场经营者进行猪肉销售要履行法律责任,引导消费者正确识别“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制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保障消费权益。二是积极解决问题。制定方案,做到就代宰和配送方面推进同县同价、同品质服务,及时消除经营者和老百姓的顾虑。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机构经常进入全县乡镇农贸市场,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刑衔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