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2024年第二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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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2024年第二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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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2024年11月4日,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2024年“曾XX等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綦江区人民检察院、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受邀参加。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陈星主持磋商会议,对案件基本情况、法律依据、案件调查结论和专家意见等进行了详细陈述,区农业农村局和赔偿义务人曾XX等3人就生态环境损害事实、鉴定评估结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和履行方式等进行了细致磋商,赔偿义务人曾XX等3人对其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了检讨,表示愿意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现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三名当事人共赔偿6721元生态修复资金,当日履行完成。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长江十年禁渔”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普及“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从源头上减少生态环境损害事件,为建设美丽万盛贡献力量。
磋商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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