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秉承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宗旨,坚持刚柔相济,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马鞍街道王某某未经审批占地修建院坝。经查,王某某宅基地以前没有院坝,新修建院坝用于晾晒农作物,且未占耕地。因宅基地审批未明确主体房、附属房及院坝的面积,查处时法律依据不足,无法对院坝的违法情形进行查处,院坝又属于村民晾晒农作物的必要设施。于是,执法人员同马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一起对涉事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上门了解情况,最终化解了村民之间的矛盾,有效调解了纠纷。
事后,支队向上级汇报了关于宅基地执法涉及附属房及院坝查处情况,反映附属房及院坝违建在宅基地执法中的难点,促进宅基地建房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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