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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全面开展禁钓期执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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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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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是鱼类的主要繁殖期,为保护江河鱼类自然增殖,根据《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钓期,禁钓期间渝中区所有天然水域全面禁止垂钓。为切实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掌握禁钓管理法规,2月28日,渝中区交通运输委会同水警总队、长航公安、涉河街道,围绕辖区两江水域开展水陆联合执法暨“禁钓期”集中宣传活动,渔政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乘坐船艇巡航江岸,街道护渔员同步巡查河滩,向钓友们逐一讲解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并遵守“禁钓期”管理规定,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共同维护良好的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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