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鱼类繁育期间,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加强与公安联动执法,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打击非法电鱼行为收效明显。3月1日晚,接群众举报“长江支流渠溪河毛冲子水域有人捕鱼”。涪陵渔政、公安立即联动开展零点行动,赶赴现场。在事发水域,执法人员统筹安排,分工明确,一举抓获违法当事人2人,逃逸1人(后主动投案),当场查获涉案塑料船1艘、网具4张、电捕鱼工具1套、铁盆5个,渔获物约36千克。
3名违法嫌疑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